為辦理本會第十三屆會員代表選舉之公告,選舉區劃分、候選人登記、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等事項,請 查照。
新北市油漆業職業工會 函
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一段71 號3 樓
電話:(02)2982-6623
受文者:本會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 年12 月13 日
發文字號:新北市漆工會字第052 號
免 用 印 信
主 旨:為辦理本會第十三屆會員代表選舉之公告,選舉區劃分、候選人登記、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等事項,請 查照。
依 據:本會「會員代表選舉辦法」辦理。
說 明:一、公告時間:111 年1 月14 日至111 年1 月24 日止。(每日上午8 點30 分至下午5 點30 分止)
二、候選人登記時間:111 年1 月14 日至111 年1月24 日止(每日上午8 點30 分至下午5 點30 分止)
三、候選人依本會會員代表選舉辦法第12 條:工會會員代表選舉人及被選舉人,必須參加工會滿一年者,方有
選舉 權及被選舉權,參加上級工會代表之被選舉人亦同。(110 年1 月13 日以前入會者得為選舉人及被選
舉人)(110 年1 月14 日以後入會者不得為選舉人及被選舉人)。
四、會員代表參選者,以身份証上戶籍地登記候選人選舉區(依本會會員代表選舉辦法第19 條第2 項辦理),請於
候選人登記期間,候選人本人親自攜帶身份証、印章到本會登記候選人身份。(候選人完成登記後,其候選
人資格,須經理監事會議審查通過)
五、投票日期:111 年2 月13 日(星期日)。(投票時會員親自攜帶會員証及印章出席投票,親自投票不得頂
替)。
六、投票時間:上午9 點至下午4 點止。(投票截止後,立即開票,溪南區回至工會開票)
七、投票地點:選舉人投票區之區域劃分以110 年10 月13 日以前之聯絡地址為選舉人之投票區(選舉日前四個月)。
(依本會會員代表選舉辦法第19 條第1 項辦理)
(1)溪北區(第一區、第二區):三重區重陽路一段71 號三樓(本會會議室)
(2)溪南區(第一區、第二區):板橋區中山路1段158巷14號1 樓(新北市各業工人總工會)
八、第十三屆會員代表選舉,採無記名單記法投票,其選舉結果,按各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以候選人得票比較多
數者為當選,票數相同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
理 事 長 何 天 台